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即闯红灯记6分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驾龄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科目一的理论考试题库被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
关注理由
公安部发布的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用三个字来概括,那就是“更严了”。比如,“闯红灯”由原来的记3分提高到记6分,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记12分。新规定因为涉及上亿驾驶员而备受关注,在赢得肯定的同时亦引发了质疑。无论如何,制度越完善,规则越细致,就越是为生命安全负责。驾驶员的“紧箍咒”就是公众生命的“安全阀”,新规的实行对行车安全无疑有重大意义。
□视点关注
本报记者范传贵
本报实习生李萌
公安部近日发布了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决定》,对驾照考试、申领以及遮挡号牌、闯红灯等违反交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严格规定。其中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两项规定,受到了广泛关注。
尽管新规要到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连日来记者在街头采访发现,讨论新规已经成为司机们见面交流的热门内容。网络上,网友们对于新规是否过于严苛、执行是否能够落实、规定是否足够细致等问题均产生了诸多质疑,但记者在采访中遇到的司机大多表达了对这两项规定的支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这次的新规定主要还是警示作用而不在于处罚,因为扣分实际上是属于对驾驶员的一种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
闯红灯遮挡车牌现象猖獗
近年来,在公共道路上,闯红灯、遮挡号牌的现象对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来说都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
过去的黄金周假期往往拥堵严重,除道路通行能力不适应以外,闯红灯、乱停车、乱并线、超速等引发的交通事故是造成拥堵的原因之一。
来自北京的车主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开车十年了,“现在身边还是经常可以看到闯红灯、遮挡号牌的现象”。对于新出台的政策,许女士认为,“早就应该这样规定了”。
“最早挡车牌的,多是在办红白喜事的时候,为了图个吉利。”车主涂先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后来,有些司机在跑高速公路时,也用东西将车牌遮起来,就是怕超速被电子警察拍下来。而近年北京市为缓解车流量过大造成交通拥堵的现状,实行车辆尾号限行也是频频出现遮挡号牌的一个重要缘由。
在北京市朝阳区四元桥附近的维修部工作了十几年的吕先生,见证了遮挡车牌现象的愈演愈烈,他告诉记者:“那些人不老老实实开车、不遵守交规,遮挡是为了干什么啊,还不都是为了自己车‘不限行’,为了违法闯红灯、并线时不被拍下来……因此就应该给他们严厉的惩罚。”
北京奥之杰汽车服务中心的站长杨彬从事汽车维修和保养行业多年,他向记者介绍:“遮挡号牌是很严重很恶劣的行为,现在马路上遮挡号牌的车辆也非常多,一方面为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时逃避责任、逃避追查,另一方面车主也是为了在限号时方便出行。”他同时也留意到这次更加严厉的新政出台,遮挡号牌扣12分,他认为并不过分,加大处罚力度才能对杜绝这种行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遮挡号牌的违法驾驶员屡屡得逞也和当前交管部门实施“电子警察”过多有关,“遮挡了车牌,摄像头是拍不到具体是谁的,因为遮挡车牌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为了逃过‘电子眼’,所以只有在现场才能抓到,希望交警方面今后也要加强检查力度。”一位北京的车主申先生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长期得不到有效规制,遮挡车牌的行为愈演愈烈,并呈现出了新动向:部分司机以此作为违法驾驶逃避处罚的新“举措”,更有甚者,违法犯罪分子也将此作为掩盖其犯罪行为的新手段。
质疑之声源于对执行的担忧
尽管大部分车主对新规表示了支持,但少数司机也提出了质疑。《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质疑之声主要针对三个方面,即规定是否足够细致、执行是否能够落实以及新规是否过于严苛。其中最主要的疑问在执行上。
“有驾驶员开轿车紧跟公交车屁股后面过路口,因公交车遮挡信号灯,致使司机无法观察到信号,等看到信号时,车辆已过停车线,但司机采取了制动措施,可电子采集系统会抓拍到司机闯信号并过停车线,而司机并未实施穿越路口行为。这是闯红灯未遂,应该怎么罚?”有网友发问。
接受记者采访的许女士就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在去年就因为闯红灯被罚款了,只不过是在变灯的时候可能抢早了一两秒,就被‘电子眼’拍下来了,我觉得这与恶意的闯灯还是有区别的。”
由于新规实施以后,闯红灯的罚分将变为6分,这意味着司机闯两次红灯就必须重新接受考核。这让一部分司机更加关注于此类意外事件的处理。
还有评论人士对道路管理硬件设施提出质疑:“扣6分以前,是否应该先检查一下红灯设置的合理性?”对此,丁立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实行“电子警察”对道路交通进行实时的监控和管理之后,确实会因为客观的设备原因造成一定的“误判”。
“但是大家作为交通参与者可以不用过多担心,因为就闯红灯来说,电子眼都是经过拍三张照片来认定,必须是符合‘证据’的要求,随后还有交警进行复核和审查,确保车辆是‘闯过去’而不是‘越线停车’。并不是所有的越线都是闯红灯,有些经过审核不是闯红灯的话就会被剔除。对于大家所担心的一些极个别的情况,比如信号灯设置问题、前方车辆挡住视线等等,建议驾驶员或其他人员将时间、地点准确地记录下来,必要时还可以到交管部门进行申辩、复议。”丁立民建议。
对于新规实施以后交管部门是否能够有效执行的问题,丁立民认为,闯红灯的管理应该不成问题,但当前的涉牌违法的确在执行上会有很多困难,这也是此次加强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由于这些涉牌违法车辆是移动的,混杂在庞大的车流里,对于民警来说管理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电子眼’只能拍到当时的车辆并且记录下来,并不能进行‘堵截’,因而它的监控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丁立民建议,针对涉牌违法的查处,交管部门应定期进行“专项治理”活动,根据遮挡号牌车辆的一贯特点,集中加派警力进行管理和严查;另外交管部门还应加强道路的巡查,随时进行监管。
新规严苛对行车安全意义重大
除了担忧执行中产生的问题以外,也有部分司机认为新规的罚分过于严苛。但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大部分司机均表示,如果一些意外闯红灯或误判现象得到控制,他们对新规很支持。
尤其对于遮挡车牌现象,大部分司机均表示了深恶痛绝。
《法制日报》今年上半年曾报道过一个案例,湖南省宁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通过遮挡车辆号牌隐匿踪迹。
今年4月10日凌晨2时,湖南省宁远县公安局仁和派出所所长欧日波仍和往常一样带领民警进行夜间巡逻。巡经永连公路仁和镇市场路段时,一辆小轿车引起巡逻民警的注意——这辆轿车的车牌被遮挡,且车辆未熄火。
欧日波感觉此车十分可疑,于是带领民警悄悄接近这辆轿车。不料,还未靠近,车上的驾驶员突然启动加速,欲驾车逃窜。幸好民警早有准备,驾驶警车抢先堵住了逃路,强行逼停该车。民警随即控制该小车司机,并对小车进行检查,从车上查获液压钳、手套、蒙面罩等具作案可疑的工具。
在随后的审讯中,3名嫌疑人交代了系列入室盗窃犯罪事实:2011年6月以来,3人先后流窜到湖北以及湖南的株洲、岳阳、冷水滩等地流窜作案,仅在宁远县入室盗窃作案27起,涉案财物价值20余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正是因为遮挡车牌可以躲过“电子警察”的处罚,不留痕迹,所以,这一做法越来越多地被一些涉嫌刑事犯罪的不法分子利用。
“我个人认为扣12分一点也不过分。因为现实中遮挡号牌现象很多,这种行为的主观恶性比较大,一方面为了规避‘电子眼’,遮挡号牌的驾驶员更加肆无忌惮,有数据显示因为遮挡号牌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也非常多;另一方面,遮挡号牌在道路上行驶,由于交警也不能及时的追踪查处,其他车主也可能会效仿,从而会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丁立民说。
丁立民认为,对于本就有意识遵守道交法的驾驶员来说,新规“是否过于严苛”原本就是一个伪命题,规定的严厉只会增加对每一个人的保护。
“这次的新规定主要还是警示作用而不在于处罚,因为扣分实际上是属于对驾驶员的一种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不单单是我们国家,西方很多国家都是通过计分制度加强对于驾驶员的监管。针对近年来路口事故发生较多的现状,交管部门也是从加强管理的方面来考虑的。”丁立民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