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修订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简称123号部令)。新规中提高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的计分分值,提高大车“考票”门槛,对新手上路加强监督,取消了部分驾照考试项目,还推出多项新规便民利民举措。这些新规则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辽宁省已于2012年初开始着手改造考试场地,相应的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日出台。预计明年123号部令开始实施后,全省各地均可按照新标准开展驾驶人考试工作。也就是说,锦州市也将从明年起,开始按照新标准执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审验及交通管理执法等工作。
开车闯两次红灯就记满12分
新规中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闯两次红灯就记满12分。
交警表示,“在平时工作执法中,很大一部分事故是由于车辆抢信号造成的。”很多车辆在信号灯变黄灯时急着抢信号过马路,很容易导致事故发生。此外,车辆闯红灯的危害特别大,因为在闯红灯的状态下,一般车速都很快,很容易导致死伤。交通流量特别大时,车主闯红灯还会造成大面积塞车。因此,新扣分政策制定是为了避免事故发生,即能约束驾驶人,也能起到震慑作用。
故意遮挡车牌处罚堪比酒驾
新规中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从明年开始,记分分值将由6分提高到12分。
交警表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社会危害性极大。首先,因报废、遮挡、污损或无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对其他按规定参与交通的人员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心里暗示,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其次,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加剧了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超速,甚至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对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再次,造成取证的难度加大,而且有些套牌车辆违法,有可能使其真正的车主蒙冤交罚款。最后,给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带来非常大的麻烦,无牌车辆由于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侦破、查询工作难度较大,给公安机关破案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扣分标准提高
除此之外,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也将由原来的6分提高至12分。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决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扣12分。
驾照考验全新标准
为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路考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小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不再考的项目有:起伏路,百米加减挡,单边桥,限速通过限宽门,连续障碍(即俗称的“铁饼”),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在驾驶证审验方面,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大中型车辆驾驶证将会降级
一是明确注销降级条件。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二是实行逐级降级制度。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三是与实习期管理制度相衔接。规定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推出六项便民业务
1.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2.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3.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4.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5.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6.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