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中的大货车忽然爆胎,车胎残片打瞎了路人的左眼。这场意外中,虽然交警判定司机和伤者双方都无责任,但大货车车主还是被判赔偿伤者21万元。
日前,一辆重型货车驶在黑大公路锦州黑山段时,“砰”的一声巨响,车子立刻停了下来,货车司机孙某赶忙下车检查,发现是汽车后部的一只轮胎爆裂。
这时,路旁的建筑工地里冲出来一伙工人将孙某团团围住。原来,货车轮胎爆裂时,崩出了一块橡胶碎块,碎块正好击中工地施工的工人杨某的左眼。杨某手捂左眼瘫坐在地上,鲜血从指缝间喷涌而出。
司机孙某和其他工人们立即将受伤的杨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检查,碎片撞击导致杨某头面部损伤,左眼球缺失。为接受治疗,杨某住院40余天。
杨某住院期间,黑山县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属于意外事件,司机孙某及伤者杨某均无责任。
黑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货车所有权人徐某应付全部赔偿责任,但因为徐某已办理了车辆交强险,因此赔偿原告杨某各项费用211987元由保险公司赔偿,徐某另外赔偿原告杨某鉴定费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