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下发的《南宁市公安局开展“三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辖区“三车”综合治理力度,十一大队结合打击“两抢”犯罪百日大会战设卡查缉和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在辖区内开展“三车”综合整治行动。
7月17日下午,十一大队韦小明副大队长组织秩序管理民警、协警在武华大道设卡查车。并要求执勤民警、协警要文明执勤、规范执法,注意自身的安全。在整治过程中,民警、协警们以理性、平和的执法态度,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反复、耐心的向群众宣传“三车”的危害性,力争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行动中,大队查处了一起残疾人违法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在检查时,韦小明副大队长发现该三轮车驾驶员持有残疾证,但有疑问的是该驾驶员却持有正常的驾驶证。经询问了解到,该驾驶员是2001年考得的驾驶证,在2003年的时候发生意外右腿残疾,驾驶证是2009年的时候在崇左办理的年检。检查时还发现三轮摩托车是经过改装的,由于他右脚残疾,三轮摩托车的刹车改装到了左脚,使用左脚刹车。调查清楚后,韦副大队长对该驾驶员进行处罚,该驾驶员情绪顿时激动起来,不但拒收法律文书,而且还阻碍执法。面对该驾驶员的顽固不化和阻挠执法,韦副大队长始终保持着平和的心态和温和的态度,仍然苦口婆心的对其进行教育和劝说。面对韦副大队长严格的执法和平和的态度,最终,该驾驶员接受了处罚。
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十一大队共出动警力11人次,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5多起,教育放行40人次,暂扣车辆15辆,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