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水运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杜绝假冒伪劣原材料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依据《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与省港航局于6月25日对丹东港通用1#、2#、3#泊位工程进行了质量与安全综合督查。
督查组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和外观质量、工地试验室工作质量、质量通病治理情况、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及原材料打假工作等进行认真检查;对安全生产法规及制度落实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相关内业资料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对预制构件结构尺寸、强度与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面层强度等进行了实际检测。
检查中发现一些质量与安全问题:码头现场钢筋锈蚀情况较多,预制面板侧面凿毛不到位;施工安全通道数量较少,且不稳定,造成施工不便;监理审查的部分资料签字不及时等。检查组对各参建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工程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加强文明施工。
最后,各参建单位接受督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并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刻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将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