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专题会议后,作为承担市区公共客运秩序整治工作任务的市公用事业局,具体负责市区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交通秩序的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优化城市公共客运环境。为确保整治工作实效,该局党委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邵阳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高规格、高起点、高标准部署开展城区公共客运交通秩序整治。
一、高规格部署工作安排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出台“市区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和“城区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整治考核奖惩方案”。二是成立领导小组。该局成立以局长余光美任组长,分管城市客运工作的副局长彭学武任副组长的“市区城市公共客运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整治、综合三个小组,并专门成立公共客运秩序整治专门执法组,以市客管办人员为主体,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100余人,针对城区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打非”分别组建三支专业整治队伍,实行分工负责,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三是严格奖惩措施。为确保整治工作目标实现,该局制定了严格的整治工作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各部门、单位在本次整治工作中的表现纳入该局今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范畴。对在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表现懒散、敷衍应付和失职失责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高起点明确工作重点
一是整治公交车营运秩序,重点整治六种行为。1、不按站靠边停车和上下客行为;2、不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营运行为;3、拒载、中途逐客、滞站揽客行为;4、未按规定设置客运服务标志行为;5、驾驶员未持证上岗及证照不符的行为;6、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行为。二是整治出租车营运秩序,重点整治五种行为。1、乱收费、不出具车费发票以及不使用(无)计价器或其失准无效行为;2、无故绕道、拒载、中断服务行为;3、无(未携带)运营证和服务资格证行为;4、无门牌标志或标志不全行为;5、不靠边停车上下客、随意掉头行为。三是优化城市公共客运环境,重点整治两种行为。1、严厉打击小汽车、下线出租车和新出租车未取得营运证即投入营运等非法经营城市公共客运行为以及外地出租车在市区驻点异地营运行为;2、严厉打击非公交客运车辆在公交车站点违规停放的行为。
三、高标准细化工作步骤
此次城区公共客运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分三步开展。一是宣传发动。主要是召开动员大会和驾驶员会议,传达市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进行行业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二是集中整治。主要是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时与随机、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执法人员上路开展密集执法行动。三是总结评比。主要是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就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城区城市公共客运营运秩序管理进行部署,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