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湖北籍驾驶人龚某因无证驾车、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常德市石门县交警大队查获,并被依法拘留。
当日下午16点左右,常德市石门县交警大队壶瓶山中队民警在省道S303线壶瓶山镇路段定点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湖北号牌的中型自卸货车鄂D33386有躲避交警执法的嫌疑,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车人龚某出示其驾驶证件后,细心的执勤民警发现驾车人出示的驾驶证与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件有细微的区别,经询问,驾车人交待其驾驶证曾经被水泡过,他极力讨好执法民警,要求交点罚款放行。细心的民警觉得龚某的行为颇有反常,随即要求龚某到中队接受调查。到达中队后,民警经全国公安综合信息网核查,未发现驾驶人龚某具有驾驶资质,面对铁的事实,龚某立即像泄了气的皮球,承认自己使用假证,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并哀声长叹:“使用了2年的假证一直在湖南湖北两地跑车,想不到今天还是栽到壶瓶山交警的手里了,看来,侥幸心理还是搞不得!”
壶瓶山交警中队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龚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惩,扣留其机动车,处十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龚某也因为其侥幸心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