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石门交警、石门的司机!谢谢你们让我和家人感受到了不远千里的温暖和交警的伟大!希望你们永远健康、快乐!”。这是吉首花垣县龙某从石门交警手中领走遗失的钱包后发来的感谢短信。事情还得从2012年6月28日说起。
当日上午,号牌为湘J6E055出租车驾驶人刘某走进白洋湖交警中队向值班民警求助,称刚才拾得钱包一个,系之前租乘其出租车的几个乘客遗落在车上的,钱包内有十余张银行卡身份证、医保、社保卡及若干现金,还有执勤证及驾驶证各一本,证件显示失主姓龙,系吉首花垣县人,但现在无法联系到失主。
得知这一情况,值班民警郭开华首先通过公安交警综合应用平台核查龙某的驾驶证信息,获取了其联系电话,但拨打该号码发现已停止使用。随后,民警通过钱包内执勤证上显示的信息,与该证核发部门花垣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取得联系,说明事情原委,并核实龙某身份。该指挥中心反馈信息,龙某确曾为该中心辅警,但现在已离岗,无法电话联系到龙某本人,只能在QQ上留言告知。
三天后,龙某终于看到了QQ信息,当即主动电话联系白洋湖交警中队民警。通过电话核实,此钱包的主人确为龙某,三天前他与朋友一道从白洋湖租车到常德,不小心遗失在出租车上。在找到丢失的钱包后,龙某激动地说:“想不到、真的想不到,我万万没有想到还能找回自己的钱包,真的谢谢的士兄弟,谢谢石门的交警…”。由于已回吉首,特地委托正好路经常德的妹妹来领取。
2012年7月1日下午,龙某的妹妹从白洋湖交警中队帮哥哥取走钱包后,抑制不住激动和感激的心情,在回家途中给石门民警发来文章开头的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