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严厉打击农村客运非法违法行为,扭转农村客运安全的被动局面,净化农村客运市场,近日,津市交警大队、安监局、交通运管处三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客运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四大”违法行为,即:农村班线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行为;面包车、摩托车、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行为;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酒后驾驶等行为;私自改装车辆行为,特别是加装座位行为。
一、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扎实开展。进入夏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交通事故的“重灾区”,为此,津市政府始终把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和维稳保安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召开了市委常委会议和交警、运管、安监等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负责人会议,部署工作,尤其重点抓好农村客运市场的秩序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交警、运管、安监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将监管力量放到农村一线,通过严管重罚,形成监管上的威慑,有效遏制当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态势。
二、各司其职,措施有力,认真履责。一是各乡镇政府严格按照整治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摸清底数;组织驾驶员和车主学习一次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严禁从事非法营运和超员载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特别是逢赶场天等群众出行集中时段的巡查,从源头上严防超员和非法营运行为;建立健全赶场天“跟场”制度、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严格落实村和乡镇派出所的责任制。二是运管部门加大农村客运“打非治违”工作的力度,在专项整治期间,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稽查力量,深入乡镇进行巡查。发现非法营运面包车,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和公安交警进行联动,接到交警部门抄告或群众举报的非法营运车辆信息,立即进行处理。对于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特别是公职人员,提请乡镇政府和所在单位严肃处理。三是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五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交警中队、农村派出所及交通协管员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和农村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制度,整合交警中队、驻村警务室、交通协管员、乡镇治保员等多方力量,强化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管控,有效减少漏管失控面。四是交警中队和乡镇派出所强化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突出抓好短途客运车辆和面包车的管控,搞好路检路查。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超员行为,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处罚,做到该记分的严格记分、该扣证的严格扣证、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及时抄告运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宣传,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禁止性规定列入村规民约,增强对农村群众的日常教育和行为约束;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在乡(镇)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努力提高农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村”创建活动,发挥交通安全文明单位的辐射和示范功能,达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交通运管、交警、安监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办整改解决,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安监部门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力而发生重大、较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