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主任曾文波答记者问
自去年以来,交通运输部相继发文,就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已经制定出了《常德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方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全省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我市决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全市启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前日,就我市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问题,市运管处主任曾文波接受了记者的访谈。
问:曾主任,您好。据我所知,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以前从来没有进行过。请问交通运输部为什么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我市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了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节能驾驶职业技能,树立道路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也进行了专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开始,将全面启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我市开展这项工作,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和《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通运输部交运发〔2011〕10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的。
开展继续教育是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素质的重大举措,是改善经济环境、提升行业和城市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也符合常德的实际。目前,我市已取得道路运输行业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达6万人,为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广大驾驶人员爱岗敬业、服务公众,为常德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也涌现出了全市“十佳”优秀驾驶员。但是,在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中各种问题也时有发生,有安全意识不牢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有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缺失而导致的各种诚信纠纷和矛盾;有责任意识不强出现的超限超载、货损货差;更有法律意识不强,随意违价、违法堵路堵站、集体上访等问题发生。道路运输行业是服务性的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好坏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常德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因此抓好继续教育意义重大,其工作难度也大,我们希望全市所有道路运输驾驶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素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问:本次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哪些人员?
答:道路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包括:普通旅客运输驾驶员、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其中各区县(市)的普通客运、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实行按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培训、谁负责”,“谁审验、谁考核、谁监督”的原则,由各区县(市)运管处(所)负责组织其培训教育、签章、监管等工作;全市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则实行全市统一培训教育及签章工作。此外,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诚信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20分的应接受继续教育,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的通知》(交运字〔2011〕136号)、《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文件的规定,下一步还将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问:请您谈一谈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
答:2011年8月,交通运输部已下发了《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继续教育的内容将紧紧围绕该《继续教育大纲》编排,包括9个方面:法律法规政策;职业心理和生理健康;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行车危险源辨识;防御性驾驶及不安全驾驶习惯纠正;紧急驾驶情况及应急处理;运输知识;运输车辆;节能减排。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证继续教育的效果,各区县(市)运管处(所)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检查监督,切实搞好规范教育。在教育培训的时间安排上,将按时间分段实施,即对2010年7月1日前所办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均需按照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在今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从2013年1月1日起,转入正常的2年到期继续教育,具体教育培训时间,由各区县(市)运管处(所)确定。
问:对此次继续教育培训费的收取有何规定?
答:此次继续教育培训是由社会上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是由物价部门规定的,各培训机构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更不能搭车收费。
问:如何对此次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答:市运管处作为本市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将出台有力的措施,加强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管,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考核和管理。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大纲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培训机构不得培训异地学员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二是市运管处将督促各区县(市)运管处(所)加强对从业资格证的检查监督工作,对未按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要进行督促;对故意不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要列入“黑名单”,并在全市通报。《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期需换发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不得为其换发新证。
问:据我所知,市运管处为方便广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答:全市开展继续教育涉及面广,驾驶员的情况各不相同,在实施这项工作时我们始终把便民与服务放在工作的首位。一是改变工作机制,方便驾驶员。将全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档案全部下放各区县(市),方便驾驶员就近、就地接受继续教育,以减少学员的培训成本。二是减少重复培训教育。凡持两种从业资格类别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一种类别的继续教育,不搞重复教育,给从业人员有较大的选择空间。三是办事程序进行了简化,极大方便广大从业人员。涉及从业人员补证程序,今后只需在所在地运管机构签署意见,就可到市政务中心运管窗口直接办理,不需要从业人员来回转递档案,简化了工作程序,减少了工作环节。四是为了方便持外省、市从业资格证在常德市服务的驾驶员,可根据本人的申请,凭所在服务单位证明参加服务地继续教育。
下一步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的服务性工作要做,我们一定会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秉承“道路有端,服务无限”的服务理念,更好地为广大道路运输驾驶员服务,当好驾驶员的服务员。欢迎广大驾驶员、社会各界对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继续教育服务监督电话:0736-716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