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以来,不少市民反映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出具车票,特别是在《常德晚报》8月7日以《的哥不给发票?乘客可拒付车费!》为题对这一问题进行报道后,市客管处十分重视,结合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工作,从8月11日开始对此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客管处督导小组对市城区的出租车进行了暗访,对不主动出具车票的,督导小组现场通知出租汽车管理科的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在8月11日的整治行动中,共发现有18台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出具车票,这些驾驶员将面临停业整顿一天和2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客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科长皮昌云表示:“按照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出具车票,管理部门有责任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而市客管处主任林卫军的话则一语中的:“一张小小的车票反映了出租车司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也反映了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我们对不打票这一小问题花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就是要向全体从业人员和市民展示我们严格规范管理出租汽车行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