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8日-19日,湘潭市地方海事局组织航道科工作人员对辖区地方航道-涟水航道、涓水航道上的新街大桥、涟水大桥、涓水二桥、梅花渡大桥和石潭大桥等5座重点过河桥梁进行了安全巡查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辖区地方航道过河桥梁桥涵标志和桥梁河流航标未及时设置或维护,新街大桥、梅花渡大桥未及时清淤,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立即向负责建设管理新街大桥、涓水二桥、梅花渡大桥和涟水大桥、石潭大桥的杨嘉桥镇政府、湘潭县交通运输局、潭衡西线高速公路管理处和市公路管理局分别下发了《关于通航河流新建和已建桥梁设置通航标志整改的通知》4份,要求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设置或完善新街大桥桥涵标志和桥梁河道航标,并及时清除桥梁建设所造成的航道淤积,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告知其如未依照法规规章整改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需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