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协警员职能作用,新宁交警大队落实“五项措施”规范协警员队伍日常管理。
一、落实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协警员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大队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分批组织协警员集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五条禁令”、“八条严禁”、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指挥手势、车辆号牌证照真伪识别,使全体协警员真正做到熟记于心、熟记于脑,在工作中学以致用,真正当好民警的助手。
二、落实捆绑考核制度。根据协警员队伍管理规定,大队与中队、中队与协警员签订了责任状,实行民警和协警员奖惩挂钩制,凡协警员违反规定的同样追究民警的责任,同时,大队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协警员实行大队、中队、警组三级管理和监督,重点督促整改协警员在值班备勤、着装、请销假、遵守纪律规定等方面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并将其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三、落实协警员队伍规范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协警员管理制度,大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本着“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协警员日常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实行逗硬奖惩。
四、落实协警员谈话制度。针对协警员年纪轻、思想波动大、自我约束能不强等情况,大队建立健全了协警员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民警的所思所想,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及时采取工作措施,切实把苗头性问题和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五、落实绩效考核制度。按照《交警大队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大队实行月考核制度,将协警员的出勤、工作绩效、执勤规范、违纪等情况等全部纳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大队还将协警员的考核情况纳入对各中队的绩效考核,将工作表现与内部奖惩制度挂钩,使协警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