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交警部门发布统计数据,2011年交通事故中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六成以上。而这些死亡事故中,有绝大多数是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遵章守法造成的。
早晚高峰期间事故最集中
据数据显示,每年7月、9月和10月是沈阳市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集中月份。
同时,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在每天7时至8时、17时至20时这两个时间段发生的频率较高。交警部门提示,在早晚高峰,特别是傍晚、夜间出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应该更加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做到按灯停走、按线通行、不争道抢行、不横穿马路,在郊区公路无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区域、路段要注意靠道路右侧通行,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注意了望,确保出行安全。”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郊区道路事故死亡率最高
根据交警部门发布的信息统计,由于沈阳市区的车辆、人流较为密集,交通高峰特征明显,因此,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在市区发生的件数相对较多,但是伤亡率并不高。但在郊区道路上,由于车速较快,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伤亡情况较重。据介绍,每年沈阳市都有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上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的,仅2011年高速公路上共发生此类交通事故15件,死亡14人,事故后果十分严重。
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在市区出行应注意减速慢行,按线通行,遵守交通信号。在郊区道路上,应注意观察,靠边通行,不要突然猛拐和横穿公路,到路口处确保安全通过。另外,行人和非机动车不要涉险到高速公路上通行,沿线村民不要横穿高速公路,以免发生交通意外。
男性死亡率为女性两倍
根据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性别比显示,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无论伤亡,男性均约为女性两倍。从死者情况看,头部是引发死亡后果最多部位,占全部死亡人数70%,从伤者情况看,头部受伤的占36%,下肢和多部位受伤的分别占22%和24%。
在此,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市民,出行时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行,时刻谨记遵章守法,才能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典型案例】
2011年10月8日13时07分,韩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沈阳市铁西区凌空二街在非机动车道内由南向北行驶至天华医院门前时,与由南向北在非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孙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孙某经医院医治无效于2011年10月11日死亡。韩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2011年11月3日7时18分许,徐某驾驶电动车沿和平区皇寺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发舒巷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步行的行人张雅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4日17时死亡。徐某驾驶前轮制动失效的电动自行车,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张某通过路口时没在人行横道内行走,负此事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