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沈阳市一名女士从重工街地铁站打了一辆“摩的”回家,未料,在铁西区重工街北四马路交叉路口,“摩的”司机为绕小路,与一辆私家车相撞,“摩的”司机和乘客两人均受伤······这不是一个新话题,也不是一个新问题,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但是正值沈阳“迎全运”之时,这种现象仍然存在。记者为此展开调查,探寻解决问题之道。
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你从地铁站出来的时候,一连串声音会在你身后响起,“走不?走不?”“你去哪?”······吆喝声不绝于耳。不戴安全帽,占据公交车站,在路上行驶起来不遵守交通规则······如今,在沈阳市很多地铁站的附近和街头巷尾,到处可见搭客的摩托车和电瓶车穿行,他们就是无牌非法营运的“摩的”。
调查:“摩的”遇交警加大油门跑了
9月3日11时许,在沈阳市铁西区铁西广场站地铁口,记者看见许多摩托车等候在那里,几名“司机”站在地铁口向里面望去,有乘客出来就上前询问坐不坐摩托车。为了“领教”“摩的”,记者亲身感受了一次,记者向一名姓李的“司机”说了目的地后,这名李“司机”答应以5元价钱将记者送到目的地,并让记者坐在摩托车后座,“司机”并没有给记者提供安全帽,自己也没有戴安全帽。
当记者坐在摩托车后座,李“司机”便迅速启动了,为了避开繁忙路段和交警视线,李“司机”就往人流不多的巷道里行驶,为了赶时间,当其他的车辆在排队等红灯时,李“司机”却骑着摩托车在车流中穿梭。记者发现摩托车遇见交通岗就会绕行,选择走一些小马路,在人较少的马路,摩托车会行驶在路中央,后面有鸣笛声,摩托车才会避让,也有几次,“司机”故意忽略了后面的鸣笛声,而后面的轿车只好超车,与摩托车“擦身而过”。
在铁西区勋望街一名交警正站在路口执勤,摩托车司机看见交警后有意要拐进附近的小胡同,却先一步被交警发现,在距离该车10余米处伸手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摩托车司机放慢了车速,但当其开到距离交警三四米远处时突然加大油门。而此时,记者的身体因为突然加速而向后一仰,感觉要从摩托车“飞出去”,赶紧拽紧“司机”的外衣。
交警:不拦截是为乘客安全考虑
随后,记者回到了遇到交警的路口,采访了这名交警,他说:“摩托车看见交警第一反应就是跑,要是有乘客我们都不敢拦截,怕摩托车不顾乘客安危,速度太快容易发生车祸。”
据这名交警介绍,摩托车从车辆性能设计等方面就未考虑用于营运,因此,两轮摩托车驾驶稳定性较差,如果投入营运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此外,用于非法营运的摩托车辆大部分来源不合法,甚至有的摩托车是已经报废或是非法改装而成,不购买任何保险,也不参加车辆检审,车辆的安全性十分令人担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大多也无力承担乘客的损失,只能由乘客自己埋单。
记者向交警反映了铁西广场地铁口有无证摩托车运营的情况,这名交警与铁西广场附近的交警进行联系,13时许,记者与几名交警来到了地铁口附近,看见有交警来,“等活儿”的摩托车纷纷“钻”进路边的小胡同,但是交警也扣留了几台摩托车。
在采访被扣留的摩托车司机时,他们都表示了解“无证摩托车非法运营”的相关处罚,但他们也表示自己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遇见交警,就算遇见交警也可以“跑”。
“这些非法运营的无证摩托车,在没有客人时都是停在小胡同里,不定时出现在地铁口,我们看见这些摩托车行驶在路上,一般身后都坐着乘客,发现摩托车我们肯定会示意停车检查,可是这些司机也知道我们的想法,看见交警就加速逃跑,根本不顾身后乘客的安危。”一名交警对记者说。
沈阳:“禁行”通知已出台但执行困难
大多数的“摩的”没有管理部门颁发的运营资质,营运成本很低,这就侵犯了出租车等合法营运者的利益,导致不公平的竞争,扰乱了正常的营运市场。在沈阳开了近五年出租车的张师傅对记者说:“‘摩的’”由于价格低,抢走了我们不少的顾客,特别是晚上,本来客源就不多,‘摩的’的出现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影响。”
其实,早在2009年,沈阳就已经出台了《三环内摩托车禁行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禁摩行动以禁止摩托车在三环内通行为重点,同时对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闯红灯、人力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摩托车违法行为做到见违必究,发现一台处罚一台。对人力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交警发现后立即拆除。
那么,为什么摩托车屡禁不止呢?记者在采访相关执法人员时,他们表示了一些无奈。一名交警说:“我们忙时他们也忙,在街上巡逻时,反倒看不见非法运营的摩托车,他们故意躲着,我们很难发现。”
如今,非法运营的摩托车和执法人员玩起了“藏猫猫”,每天早中晚交通高峰期,也是摩托车拉客最频繁的时候,执法人员往往顾不得摩托车,这让摩托车司机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只要稍微躲着一些有交警的大马路,就可以轻易地拉到许多活儿。
还有一名执法人员表示,现在许多非法运营的摩托车都“抱成了团”,“团”里有专门负责“盯梢”的人,就算他们在地铁口、车站等交通密集区“等活儿”,一旦有执法部门来,“盯梢”的人就会通风报信给他们,他们躲进周围的居民区,执法人员只能“扑空”。
律师:出了交通事故难索赔
“摩的”司机没有合法营运手续,出了事故如何赔偿?记者日前专门就此问题咨询了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的郭磊律师,郭律师表示,“摩的”司机是不可能具备合法营运手续的,在《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电动自行车禁止搭载12岁以上人员。由于设计参数等方面的原因,成年人搭乘电动自行车具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乘人员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其实很多乘客在乘“摩的”的时候,明知道“摩的”非法营运有安全隐患,但依然“明知不安全而为之”,这样的话,会被认为主观上是有过错的,所以索赔的时候,会有15%~30%的折扣。
据记者了解,一般从事“摩的”生意的人,大多是待业人员,收入不高,也没有多少积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乘坐“摩的”而发生意外的话,索赔是很困难的。
如果乘坐正规的公交车或出租车发生意外,受害人可以向公交公司或出租车公司索赔,而这些公司一般会把赔偿转嫁到已投保的相关责任险中。郭律师提醒市民,生命是用金钱换不来的,在选择乘坐“摩的”的时候还是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