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吉林市交管部门成立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该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船营大队。该中心设立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巡回法庭、车辆定损、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等6个服务窗口。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于泽秋说,目前,吉林市每月各类交通事故平均2000起左右,80%以上的事故由路面执勤民警处理或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每天产生大量涉及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交通事故。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减少当事人保险理赔环节,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效率,吉林市交管部门成立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快速处理中心。
据了解,该理赔中心可以办理除外县(市)外,在本市城区道路上发生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吉林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办法》处理的交通事故以及本市辖区道路上由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无伤人、无物损,且单起事故损失在4万元以下(不含4万元)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
单起事故双方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含2000元),当事人可向保险公司或交警部门报警。当事人凭《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损害赔偿协议书》(保险公司提供)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交管方提供)、其他相关理赔资料,在撤离现场后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理赔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单起事故双方损失在2000元以上4万元以下(不含4万元)的,须由交警部门出现场,按简易程序处理后。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后2个工作日内,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其他相关理赔资料,共同到理赔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