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长春市民何先生反映,在皓月大路与万福街交会处,两男一女骑着三匹高头大马,由西向东悠闲漫步,吸引了附近路人的目光。
11日10时,东亚记者来到皓月大路与万福街交会处,但是并没有见到骑马的3个人,路人何先生说他们已经骑马离开了。“当时他们3个人,每人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穿着皮靴,沿着马路边,悠闲地遛着街。
3人都很年轻,一边骑着马一边不时的向旁边张望,吸引了许多路人。三匹马中,有两匹是枣红色的,另外一匹颜色有些发黑。三匹马四肢有力,非常的强壮。”何先生说。
“我听其中一名骑马的肖先生说,他们是皓月广场附近一家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今天骑马出来是为了遛遛马,没有什么别的目的,以前也经常出来。这些马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是为了以后俱乐部里接待游人,供游人骑乘用的。在路上也不会对行人造成伤害。”市民李先生说。
能不能在马路上骑马?东亚记者咨询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位民警表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对驾驶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有相关的规定。对于骑马上路并没有特别具体的规定。
但长春市2011年第二期调流通告中规定,5月1日起,东四环路-世纪大街-净月大街-长清公路-丁二十二路-聚业大街-柳莺西路-新城大街-福祉大路-彩宇大街-南四环路-超达路-西湖大路-西四环路-北四环路区域内(含以上街路或路段)禁止畜力车(含赶、乘牲畜)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