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按进一步优化勤务部署和机关警力管理。在高速公路支队机关实施“强基沉警”早晚勤工作机制,补充基层警力,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实现全时无缝管理。截止到7月9日,该支队在7天时间里共出动机关警力80余人次、警车20余辆次,查纠各类动态交通违法行为110余起,移交辖区大队处理一般程序交通违法案件8起,行政拘留4人。
吉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对京哈高速公路长平段、珲乌高速公路长吉段等车流量较大路段路面交通状况进行调研,发现早晨疲劳驾驶、大货车司乘人员将车停在路边睡觉,以及晚间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然而,每天5时至8时、晚间17时至20时正是路面执勤警力相对较少的时间段,存在管理空当。
为有效弥补这一时段警力不足,支队机关民警积极行动起来,实施早晚勤务工作机制。首先突出路面巡逻管控,发现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移交辖区大队。并在易停车上下人、停车遮挡或拆卸号牌等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实行定点监视,固定证据后通知站口民警拦截查处。在督导检查辖区大队路面、站口管理工作情况时,重点对警力部署、在岗在位、见警管事等进行检查。并在检察基层工作中,听取和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亲身体验基层民警和实践工作的感受,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予以解决,属于其他部门的及时通报。
据了解,支队机关警力全部参与执行出早晚勤任务,以支队领导和各部门责任人为组长、以各部门为基本单位编成9个小组,每天实行早勤1组、晚勤2组轮流上岗,早勤时间为早5时30分至8时,晚勤时间为17时至20时。执勤范围为示范路创建重点的京哈高速公路长平、长余和环长春段,以及珲乌高速公路九台至长春段。
同时,支队还根据机关民警的年龄、性别、业务岗位、路面执法经验等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了警力配备,进行了人员重组,做到民警新老搭配、业务互补、经验分享,使每个勤务小组上路执勤时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际管理作用。
在大密度巡逻警力的震慑下,大大增强了路面违法行为管控的力度。支队机关的巡逻执勤组和各大队的早、晚巡逻组相互配合、联勤联动,在以往的早晚执法“盲区”时间段形成了严查严控的态势,在一周的时间当中查处了多起一般程序的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