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市道桥建设全面展开,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当前在全市公交行业开展的“创文明优质服务,建和谐舒适公交”活动,市交通运输局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公共交通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运输管理部门制定了“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是整治公交、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二是整治公交客车越站甩客、无故减少车辆、延长车隔;三是整治出租汽车无证运营、套牌运营,公交客车、出租汽车擅自停运、无故拒载;四是整治驾驶员开车打电话、吸烟、聊天,维护正常的公共交通营运秩序。目前,综合执法部门分别针对公交车车隔过长,不按规定投放运力,不按站点停靠;出租车定点定线行驶、拒载、强行拼载,侵害乘客利益(吸烟);旅游客车非法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288台,出动执法人员1447人,共检查车辆8130台,查扣非法营运车辆441台,查扣违法违规证件877件。介入调查292、213、185、105路公交车车隔过长、私自涨价等违规行为。
2、开展公共交通乘车秩序专项治理。在全市主要公交站点和重要交通换乘中心,特别是早晚高峰期间,开展文明排队乘车劝导活动。一是引导市民自觉做到排队乘车,减少因秩序混乱引发的治安案件的发生。二是加强民生项目管理,争取更新车辆及站牌提前投入使用。目前已更新公交车辆120台,改造标准化站牌210座。同时,为方便市民出行,针对华大天朗国际小区存在的实际问题,将110路公交线路原首末车时间早5:40,晚18:40,将末班车收车时间两次延后,现在末班车收车时间调整为19:30分。
3、开展公共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专项整治。结合调研情况,制定《长春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长春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营运企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试行)》,一是引导公共交通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以包代管问题;二是加强对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资格、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共交通企业切实担负起经营管理和社会服务主体责任。同时,确定了拟于五月末在160线路试运行3台新能源“华奥”公交车,引导各经营公司加强规范化管理。
4、开展公交站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对全市主要公交站点和重要换乘中心等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解决影响公交车非站点停车上下客问题。完成了对“杨浦大街与城际高铁交汇处6万平米地块”能否与东枢纽配套衔接做了调研,草拟了“关于在四环路立交桥下建公交停车场的报告”等工作。落实后对提高公交车入场率,解决占道经营等问题会起到积极作用。运输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召开了出租车行业、汽电车行业创建活动调度暨座谈会,取得了较好效果。
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公交客车、出租汽车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5月17日一天就查扣黑车22台,并会同公交分局成功处置了一起妨碍公务案件,嫌疑人已被公交分局刑拘。二是强化公共交通安全运营基础工作,落实安全运营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目前,在省、市安全管理部门指导下,已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问题检查并进行并梳理。
6、开展平安公交专项整治。针对这一问题,交通部门与公交治安部门联合执法。一是对公交站点和车厢内扒窃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市民和公共交通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创建平安线路、群众放心车厢,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