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新乐交警大队党支部认真落实各级党委部署要求,以“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打造民生警务为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完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交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一是按照“以党建带队建”的思路,突出政治建警、文化育警、条令治警、从优待警,着力打造阳光团队。
二是秉承“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理念,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为导向,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机融合。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创新工作方法开创交管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规范执法。规范执勤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大队党支部要求每名民警必须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社会主义执法理念,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是牢记宗旨,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在事故处理、路面执法及车驾管等工作中均实现了零投诉、零诉讼、零复议。大队党支部通过对交管工作的常抓不懈,不仅树立了民警良好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有力推动了各项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乐交警大队目前是河北省交管系统“三项建设”及“规法执法”标杆大队,先后荣获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交警系统创先争优模范警队、河北省交警系统十佳爱民为民警队、河北省交警系统综合考评先进大队、河北省公安系统优秀基层单位、石家庄市先进党组织荣誉称号,该大队车管所连续两次荣获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2011年圆满通过了国务院六部委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区验收,在各项交管工作中都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新乐党支部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惠及民生”这一核心,以只争朝夕、勇创一流的姿态和勇于拼搏、顽强奋进的精神,为河北交警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