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近日在梁村中队成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办公室”,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交通管理的基层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
我们的做法是:
一、宣传教育对象。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给予计分,在处理时对大中型客货违法行为人进行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必要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超员 / 超载),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试卷考试。
二、具体操作步骤。大中型客货违法行为人在交通违法处理前,由警示教育办公室的民警对交通违法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向他们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讲解交通事故图板,宣传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散发宣传材料。同时,民警还要征求交通违法人对交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化解交通违法人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误解和矛盾,达到改进交管工作作风,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目的。
三、达到的目标。成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办公室,是落实公安部严格驾驶人教育管理十七项措施的具体体现,是加强重点客货驾驶人管理、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前置的有效途径,是规范交通秩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有力手段,是和谐警民关系,落实“牵手平安行”活动的重要载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办公室民警的不断努力,这项新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举措必然会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创建一个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