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始实施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新标准。据了解,若私家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施救公司收取的牵引费600元“封顶”。
据悉,细化后新标准将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收费行为。相比2009年的清障施救收费管理规定,新规明确界定了清障施救范围和最高限价,降低了清障施救车辆停放费。
私家车拖车费600元“封顶”
因油价及人工等成本上涨因素,对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新规中,事故、故障车辆施救和拖曳费都有所上涨,尤其体现在其“封顶价”上。以19座及以下的事故和故障车辆为例,拖曳10公里基价300元,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5元收取,每次作业最高不超过600元。如需使用起吊功能对车进行方向调整,则可加收100元拖车费。此外,新标准中还增加了车辆租用费。
车辆30分钟内修好或违停被拖移不得收费
两种情况不得强制清障施救并收费,车主需留意。
一是对停靠在高速公路的安全区域,并且车主能在30分钟内排除障碍的故障车辆,施救单位不得强制施救并以此为由收任何费用。如果施救单位收到故障车辆司机的书面要求或电话求助,出动了拖车或转运车到达现场,却因司机的原因取消了拖车、转运等作业时,他们可向司机收取200元放空费。
二是交管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清障公司不能向当事人收费,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有理投诉超6次,施救单位将清退
新标准规定,如果清障施救单位一年内受到有理投诉累计超过6次,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超过3次的,或严重违反施救服务标准和规程,将被责令退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市场,不得再从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