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召开推行交通运输企业业务代表制度工作会议。37家道路客运企业、39家水路运输企业负责人,支队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支队的职能、机构设置的情况以及成立运转以来的工作情况,强调了推行交通运输企业业务代表制度的重要意义,并对业务代表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和日常管理要求等进行了说明。
推行交通运输企业业务代表制度,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诚信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避免企业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脱节、信息不灵等问题,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行业管企业、企业管从业人员”的管理链;有利于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经营。
会议现场发放了《关于印发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交通运输企业业务代表制度的通知》,要求各道路客运和水路运输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