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消息,今年1至7月份,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所下降。其中: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3起,造成166人死亡、131人受伤,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0.3%、22.06%和98.48%;共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8起,造成52人死亡、36人受伤,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3.33%、13.04%、157.14%;全省还生了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总体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平稳;但从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看,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全省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广安、达州、雅安等7个市州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事故认定原因看,车辆超速行驶最多,占15.38%;从当事人驾龄分布看,1年以内、3年以下群体肇事最多,占14.29%;从肇事车辆类型分布看,小型客车最多,占50%左右,其次是重型货车和中型货车各占10.53%左右;从车辆使用性质看,私家车最多,占68.42%,其次是货运车辆占15.79%,公路客运车辆占5.26%;从事故发生道路类型看,国道、省道、县道各发生12起,分别27.91%;从事故发生区域看,成都7起,高速公路6起,阿坝、凉山各4起,泸州、德阳、宜宾、巴中、甘孜各3起,资阳2起;从事故发生地形看,丘陵地区21起,山区14起,平原8起。从今年1至7月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时间周期上看,1至5月为高发期,共发生35起,较去年同期多发生14起,上升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