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交警部门日前召开城区营运客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会,一批违反交通法规的客运车辆被点名曝光,其中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宗数最多的是该市某出租车公司一辆出租车,共49宗。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规定:机动车有3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扣留机动车。肇庆交警部门一负责人表示,从下月起,将对3次以上违法记录仍未接受处理的车辆依法扣留证件或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