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汤某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于是通过对讲机呼叫大队指挥中心对其出示的身份证进行查询,确认该车驾驶人汤某准驾车型为C1,不能驾驶重型罐式货车,属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面对民警的询问,汤某作出了解释:原来该车都是由其儿子驾驶的,但儿子出去了,工地又急着要水泥,所以汤某明知不能驾驶车辆,凭着多年驾驶拖拉机的经验就拉着货往工地送,确实是出于“无奈”。幸好汤某刚拉上货就被民警及时查获,将车辆扣留。
进一步检查,结果更是惊人,该车超载近400%。经过磅后得知该车核载11805kg,实载58580kg,属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另外该车不仅未按规定参加年检、也没有保险、没有反光标识,且车后放大号也被泥土遮住。汤某解释为车辆过户正在办理中,所以出现了脱审现象,并非故意为之。民警对汤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汤某消除所有交通违法行为 ,并接受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之后将车辆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