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奖励补贴从原来的6000元至1.8万元,提高到最高可补贴3.6万元。昨日,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新的补贴办法已经生效,之前根据旧办法领取奖励补贴的车主可以追加补贴。
我市仍有25万辆黄标车
据市人居环境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今年6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原补贴办法》)对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报废或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报废给予6000~18000元的奖励补贴,提前转出给予3000元的奖励补贴。《原补贴办法》实施6个月以来,我市黄标车淘汰进度明显加快,截至11月底,共有7500辆黄标车申请了奖励补贴,申请资金约5000万元。
然而,由于我市黄标车总量较大,尽管采取了黄标车单双号限行、严格强制报废和加强尾气检测等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目前仍有约25万辆黄标车,距离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全部黄标车的目标,黄标车淘汰进度仍有较大差距。为加快我市黄标车淘汰进度,提高政策吸引力,近日市人居环境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公安交警局在调研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流通协会、货运物流协会及周边城市黄标车淘汰情况的基础上,联合发布《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2015年)》(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对原有的补贴标准、申请资料、审批时限均做出了调整。
最高可补贴3.6万元
据介绍,只要属于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的或者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在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都能够获得资金补贴。但有三种情况不享受补贴:一是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二是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三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
新的《补贴办法》考虑到2016年1月1日后须强制报废或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残值较高,为吸引这一部分车主尽早淘汰,所以采取“阶梯式”递减的补贴方式,即在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三个阶段,分别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给予5000~36000元、3500~25200元、2000~14400元的补贴,分别对提前转出我市的黄标车给予7000元、5000元、3000元的补贴。
新办法提高补贴标准是否对已经申领的车主不公平呢?该负责人解释,《补贴办法》考虑到对已经申领补贴的车主公平,将按照新的标准追加补贴。
同时,四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审批过程中采取了缩短审批时限、开展预申请业务、精简验证材料、取消材料复印件、建立窗口服务预约机制等便民形式,给申请人带来了较大便利。为方便市民申领奖励补贴,取消了宝安区、龙岗区两个服务受理点,增设了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和二手车交易市场两个受理点。
明年四区全时段禁行黄标车
另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第十九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我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内对黄标车采取全时段限行措施,即全时段不允许上路行驶,限行范围为上述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在我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内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即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单日通行,为0、2、4、6、8的双日通行。限行时间为7:30至19:30,限行范围为上述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我市将逐步扩大限行管制车辆的范围,将于2014年底前淘汰全部营运黄标车,并拟于2015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区域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