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非警务车辆私自安装、使用警报器、怪音喇叭,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了市民群众的正常休息,群众对此极为反感。为此,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对非法安装使用警报器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加强对重点时段、路段以及重点收费站出入口的管控,严查非法安装警报器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一律进行查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连日来,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一大队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安排民警在重点收费站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严查非法安装警报器的机动车辆,对辖区范围内非法安装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违规现象施以重拳,对擅自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标志灯饰发声器者,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进行严厉处罚。此做法有效遏制了非法安装、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现象的发生,并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