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G25长深高速公路滨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鲁YU2***的黑色宝马轿车故意躲闪民警视线,行迹可疑,执勤民警随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民警发现在该车内非法安装了警报器和喊话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执勤民警随即对警报器依法强行拆除并予以收缴,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2000元的严厉处罚。
连日来,滨州市高速交警一大队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安排民警在重点收费站出入口设置检查点,严查非法安装警报器的机动车辆,对辖区范围内非法安装和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违规现象施以重拳,对擅自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标志灯具和标志灯饰发声器者,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进行严厉处罚。此做法有效遏制了非法安装、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现象的发生,并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