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安全方面,主要是管好企业、管好车辆、管好驾驶员。
对于客运企业:一是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增线路,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要求客运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不准挂靠经营。二是全面落实客运企业GPS监控主体责任,实施GPS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平台标准符合性审查。目前,全市客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全部符合部颁标准,并接入自治区重点车辆监控系统。三是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运线路驾驶人停车换人、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
对于营运车辆:一是技术标准不合格、消防设施、保险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运营。二是发现站外组客和站外倒客行为的车辆,不准运营。三是GPS损坏和不在线的车辆,不准运营。四是未张贴安全带宣传图片、未履行安全告知程序和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准出站。五是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六是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黑长途”、“黑出租”,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
对于驾驶员:一是从业资格档案不全的驾驶员和不参加安全培训的驾驶员,不准运营。二是坚决杜绝疲劳驾驶。
(二)危货运输方面,主要突出“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准入条件。对于从事剧毒、爆炸等危险货物的运输企业,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登记备案;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坚决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吊销其危货运输许可证。二是严格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对危货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格进行了排查。对没有从业资格和存在两次以上超载超限的从业人员,不准运营。三是严格车辆管理。加强危货车辆技术状况审查,对于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一级的车辆或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收缴其《道路运输证》。四是严格GPS管理。危货企业利用GPS定位系统对所属车辆实施全程监控,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提示。
(三)水上交通方面,重点加强浮桥管理。
今年以来,海事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市现有的4座浮桥进行不间断巡查,严禁超载车辆及危险品车辆通行。同时,加大对旅游船舶的监管力度,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四)城市公交方面,重点做好日常检查。
今年以来,累计更新公交车辆206台,年内将达到345台。逐步淘汰老旧车辆。严格落实“三检”制度,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对每辆公交车的燃料箱、燃料管路和电器导线、安全应急锤、消防器具等重点部位进行逐车检查,确保车辆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出租车方面,重点打击违章经营。
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开展整治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620人次,查处违章行为1526起。进一步加快车辆更新,目前近2500台新车上路营运,预计年内全市新车将达到3600台。同时利用出租车更新时机,加强驾驶员管理,做到文明驾车,安全行车。适时检查出租车安全性能,尤其是加强储气罐的检测,确保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