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乐清市公路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至此,乐清公路部门实现“段改局”,成立乐清市公路管理局,撤销乐清市公路管理段,其原先承担的职责和人员按照“管养分离”原则分别划入乐清市公路管理局和乐清市养护与应急保障中心,顺利完成公路体制改革。
乐清市公路管理局为乐清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承担行政职能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公路养护的行业管理、公路路政管理、公路行业的安全工作、公路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报与执行,参与公路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开展公路行业科技开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公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市公路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路养护管理科、公路建设管理科(农村公路管理科)、安全机料科、路政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派出机构6个,即104国道乐清超限运输检测站、大荆公路管理所、雁荡公路管理所、虹清公路管理所、乐成公路管理所、柳白公路管理所。下设乐清市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障中心,为市公路管理局所属的公益一类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的“三防”及涉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等工作;承担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桥梁、隧道等结构物安全运行的日常保障工作;承担干线公路、县乡公路路况巡查和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