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交警大队进一步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
发布时间:2013-12-17 22:51:48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推进深化“牵手平安行”活动,加强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源头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8月1日上午,鄞州交警大队教导员朱连军率相关人员走访了辖区长运、城乡公交、东方巴士等客运企业,与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及部分驾驶员进行座谈,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
在走访中,教导员朱连军详细检查了各客运单位的安全台帐,并实地察看了长途运输公交公司安检员发车前安全检查的具体程序,指出了在安检过程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座谈交流上,朱连军教导员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12年度鄞州区道路整体和客运交通安全形势,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今年党的十八大即将在北京召开,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首要任务,而客运车辆的安全承担着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客运车辆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为此,他要求各客运企业及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安全制度落实,全面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让每个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客车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做到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病车不上路,疲劳不开车;三是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日检、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排班,不发车,严查“三超”车辆,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出站,筑牢预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四是交警部门要按照“四个一”要求,每个季度对辖区内的客运车辆经营单位上门走访一次、检查台帐一次、驾驶人集中教育一次、检查车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