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港航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6项,非行政许可事项7项,备案事项9项,与之前相比,下放县级审批项目20项,减少审批环节11个,压缩审批时限30%以上。针对当前的部分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审批事项授权不到位的问题,会议决定进行调整和优化,即原来由业务处室负责审查、审核的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窗口受理、初审、审核、打印、发证,做到“业主一次性送件、审批处室集中受理主办、相关处室协办、防止体外循环、限时回复结果”。
此外,会议还对审批事项代办制、模拟审批、改善和优化发展软环境等方面作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