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开展,港口区域内储存危险货物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都属于重大危险源。按照其危险程度,重大危险源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港口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危险货物储存设施或场所进行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据统计,目前湖州港从事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企业共有40家,涉及作业场所72个。市港航管理部门将逐个指导督促港口经营人通过查阅安全评价报告,按时完成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