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车宣科科长薛舒中介绍,此次,朝阳区大队按统一部署,从3月14日至4月14日对车辆违规停车、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及车外抛物行为进行治理,对主要街道及商圈附近,增派巡逻民警,加大巡查力度。截至21日,已处罚驾驶员不按规定停车1100余件、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32件。
薛舒中表示,为了制止车外抛物行为,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不仅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驾驶员或乘客车外抛物会对其进行处罚,被电子警察摄录的同样会受到处罚。据了解,目前,驾驶员车外抛物将受到100元罚款,乘客车外抛物将受到20元罚款,截至21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已对109人进行处罚。
另外,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从3月20日至“五一”前开始严查出租车随意停车行为。“目前市区内很多路段都已开始施工,每逢早晚高峰时期,道路上车流量很大,出租车随意停车很可能导致发生堵车现象。”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秩序科机动队霍彦光介绍,20日起,朝阳区大队已开始对出租车随意停车行为进行整顿,目前已有司机因随意停车受到处罚。
“一般情况下,驾驶员在驾车时,不会想到前方车辆会突然停车,如果刹车不及时,很可能导致追尾。”霍彦光表示,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时,经常会遇到因出租车在马路中间随意停车,使后面的车辆刹车不及时,导致的追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