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力做好船舶防污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告示栏张贴、横幅标语宣传、告知书发放、港航短信等多渠道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浓厚的船舶防污染宣传氛围。要深入水运企业、港口码头进行专题宣传和走访活动,确保船舶防污染工作覆盖航区全线,让每一位船员都参与进来,自觉减少垃圾生产,坚决杜绝垃圾乱扔现象。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把好船舶安检、船检和进出港签证关,在办理船舶安检、船检和进出港签证时,查验船舶防污证书、文书及有关防污染设备的配备,告知船员有关船舶垃圾和油污水回收处理的相关规定,督促其将垃圾上岸,对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对证书、文书不齐或缺少有关设备的,责令限期纠正;要把好船舶现场检查关,对进入本航区水域航行的船舶,严查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或船舶垃圾未上岸的船舶,进行教育引导,责令其现场或限期纠正;要督促港口企业、码头、船舶设置垃圾、污水收集箱,确保污物入袋入箱,促使垃圾上岸和油污水的集中有效处理。
三是做好船舶防污染证书和文书的签发工作。各基层办证窗口要充分利用年检、换证等机会按规定为未持有防污染证书和文书的船舶签发相关证书。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认真、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船舶防污染监管的有关统计报表及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