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炮广告方面,实现广告设施产权的平稳移交。全县212块大型广告牌,除去属于乡镇部门自设和无任何审批手续已拆除的广告牌,共有158块广告牌需要签定协议移交产权,目前已全部签约将产权移交到整治办,并拆除107块,应拆广告完成率达到100%。
普通公路分沿线部分和公路用地部分。公路沿线由乡镇负责,有694块广告,已拆除468块,应拆广告完成率已达到100%。公路用地部分由县公路局负责整治,公路局已拆除国省道大型户外广告41块,重要县道户外广告69块,其他小广告366块,完成整治任务。应拆广告完成率已达到100%。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有力。县委章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广告整治工作推进会,分管副县长何文全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全程研究部署推进此项工作。将广告整治范围从原来确定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扩大到全县范围内所有广告;并结合长兴实际,按“分类处置”原则处理高速公路沿线大型广告的整治拆除工作。县领导每周听取一至两次专题汇报,每周召开一至两次协调会和部署会;并多次带领相关牵头职能部门到乡镇调研检查工作,现场办公,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对统一各层面的思想起到决定性作用,真正将行业管理转变为政府行为,为广告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因地制宜,制订方案。7月3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长兴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作为此次整治总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了整治目标、部门职责、时间进度、长效管理工作。两个月来,整治工作基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有条不紊进行。同时,在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下,7月16日出台了《长兴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拆除奖励标准》,有力推进了广告整治工作进展。
三是齐心合力,协调推进。根据《实施方案》的分工,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到职责明确,各司其职,齐头并进。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做到顾大局、常沟通、多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克服高温天气的不利影响,连续两个月不间断工作,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协调整治拆除中出现的各种群众矛盾,强有力组织拆除工作,使整治工作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
四是做好宣传,平稳推进。由政府收回高炮等大型广告集中管理给广告业主利益带来较大影响。因此,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赢得社会支持。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形成强势整治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全面报道整治工作情况,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取得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二是耐心做好业主思想工作。多次召开业主会议,宣传好整治政策,始终坚持依法整治、透明公开的原则,对个别规模较大的业主逐个突破,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解答,对整治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报,对有关信访件及时回复;三是加强内部宣传,做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传。每周编发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各乡镇每周的工作进展,交流整治经验,通报整治面上情况。
五是巩固成果,长效监管。为巩固此次整治成果,防止出现整治后回潮反弹现象,结合整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8月15日正式以县政府名义通过《长兴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规划》,对下一步设置提供了依据。8月16日以县政府办名义出台《长兴县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公路沿线广告由谁审批由谁查处、如何审批如何查处、由谁监管、如何监管等一系列未明确的问题进行明确。该办法作为我省范围内首个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广告长效管理进行全方位落实,化被动为主动,促进广告整治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从而巩固长兴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