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10.12”视频会议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13〕4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创建良好行车秩序,按照省交警总队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宜春支队认真开展11.7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据统计,统一行动日当天,支队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出动警车300多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51起。
一、统一行动情况。支队要求大队主要领导要亲历亲为,亲自指导,亲自落实,深入重点地区、结合“两类路”创建的重点道路,驻守整治一线,督导实施统一行动,强化对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按照支队布置的任务数将查处的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直属一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集中警力上路执勤执法。由大队领导亲自带队,于中午13:00至14:00,晚上19:00—21:00,在城区多个重要卡点开展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当日,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起。丰城大队结合本地实际,抽调机关警力下沉支援重点路段,共分10个小组在全市开展统一行动。各中队除值班备勤警力外,都全部上路执勤,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一线警力数。高安大队查处力度大,行动日当天,大队结合实际,以查处货车非法改装为重点,上网200余起各类违法行为。靖安大队以查处城市工程车违法为抓手,以违法安装后射灯、车辆逾期未年检、非法改装等重点违法行为为主,查处了城市工程车违法40余起。
二、宣传教育情况。支队要求大队把宣传教育工作与集中整治过程结合起来,突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扎实树牢为民服务形象。针对深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和特点,围绕入冬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预警、不良路况提示、违法行为危害、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意义,在查处过程中进行现场说教;围绕法规常识、典型案例,进学位、社区、企业、农村进行宣教。同时积极利用县广播电视台,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媒价宣传手段,传播交通安全常识。樟树大队于11月7日上午在市药都公园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活动。出动了新配备的交通安全宣传指挥车,播放了宣传片两部,并散发了宣传资料1000余份。奉新大队以全省公安交警服务管理平台为基础,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共计发送短信十余条,覆盖驾驶人5万余人次。
三、督导检查情况。支队于11月5—7日派出3支督导小组分赴13个大队开展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工作,以事先布置的查处任务数为依据,认真检查各地行动实际开展情况,效果显著。靖安大队各分管领导到各分管中队、科室进行现场督导,各中队负责人亲自带队,严格按照路面执勤工作规范进行执勤执法,严厉查处各项违法行为,确保行动得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