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巴广、巴南等高速公路的陆续建成通车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全市客运业获得了极大发展。据各级交警部门摸排统计,全市大小客运企业(含公交、出租客运)已达30余家,其中长途客运车辆680余辆,中短途客运车辆达3600余辆,经营线路达820余条,客运车辆行驶轨迹遍布全国大部分重点大、中城市和全市所有乡镇、社区和街道,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客运驾驶人安全监管工作面广线长、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客运安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巴中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抓住企业源头和路面查控等关键环节,不断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客运安全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建立专业化管理队伍,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支队坚持了每季度定期分析统计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基本数据,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出现的矛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公告。各地建立了由大队主要领导全面负责,“重管办”、车管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民警组织实施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每个中队确定2名以上专管人员,定期研究分析辖区营运客车管理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负责所辖区域营运客车基础信息的补录、核对工作,做好违法、事故、定点停车休息情况的汇总、分析,实现横向、纵向的协调沟通。大队“重管办”对各中队、各部门报告客运安全信息,分析研判出存在的重要安全隐患,再按照“辖区负责制”由大队组织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相关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对营运客车实行规范化、专业化管理。
二、建立全天候勤务机制,确保运行过程管控到位。严格落实民警驻站监督制度,坚持每个客运车站配备1—2名民协警,随时监督抽查客运车辆班前安检和进出站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记录在案,纳入本地“重管办”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省市际交通服务站的“卡口”作用,严格落实“逢车必查、有违必处”要求,强化营运客车包括旅游班线客车特别是外省市籍公路客运车辆的检查和管理,严格把好客运车辆出入关口;结合整治酒驾行动,把主要精力放在严查和管理营运客车工作中,分析营运客车违法的特点规律和情况变化,抓住重点违法、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实施精确打击;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和挂牌查处工作,严查营运客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现场发现的外省市籍和辖区的营运客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抄告一起,处罚到位一起。对市内发出的所有长途客运班线提前指定了客车固定停车休息地点,严格按线路长短规定配备驾驶人,并通过24小时GPS监控平台随时监控客运车辆实行落地休息制度状况,进行远程提示,若违反由交警、公司进行双重处罚。
三、建立违法黑名单制度,确保重点对象监控到位。将发生严重违法、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安全监管较差的客运企业和违法未在期限内处理、年度违法次数在五次以上的车辆,列入支队黑名单库实行挂牌监管,建立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违法行为黑名单库,然后按照辖区管理负责制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挂牌整改,限期改进管理措施和处理违法行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车辆,一律通报交通运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提出加强管理建议,形成严管氛围和整治合力。通过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每月定期对辖区客运企业及车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网络等信息平台及时通知所在企业及驾驶员本人,督促其月底前自觉到各级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教育,严格落实违法处理“月月清”制度。目前,全市重点监控对象名单库中,市级重点监控客运企业1个,县(区)级重点监控客运企业7个、客运车辆15辆、客运驾驶人48人,
四、建立培训举报制度,确保警示教育到位。建立专门针对营运客车的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定期不定期到客运企业组织安全例会,通报剖析全国全省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影响企业和驾驶人安全营运的各种问题,讲解各种条件下的驾驶注意事项,加强对营运客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全面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动,对违法行为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车辆予以曝光,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现场查处行动,报道集中整治行动情况,通过典型事例、案例引导,警示和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动员社会力量强化营运客车严管态势。利用报警短信平台和举报电话,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举报客车违法行为,凡举报查实的每起违法都要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