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通航安全,11月15 日,郎溪县海事处启动通航安全监管。
此次监管活动,旨在检查施工单位落实通航安全评估中提出的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情况。检查中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并认真组织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工程建设,确保符合通航安全要求;三是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桥梁防撞、助航和警示标志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四是切实维护通航水域环境,禁止在河道内乱置、倾倒、遗留建筑废物、垃圾和碍航物;五是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及时通报施工阶段情况,维护航行秩序,确保通航安全。
此次涉水桥梁工程通航安全监管,标志着郎溪县境内涉及扬绩溪高速公路、S214省道置换工程等四座涉水桥梁建设通航安全监管工作启动。下一步,郎溪县海事处将根据桥梁工程进度和水上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加强监管,服务通航安全和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