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送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面临的问题已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在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城市配送被列为九大工程之一;2013年2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等七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针对解决城市配送“三难”问题,提升城市配送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2013年6月出台的《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大力推进城市配送的发展”列为交通运输部重点推进的26项工作之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消费需求、结构和品质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小批量、多批次的配送需求日益旺盛,多样化、个性化的配送需求不断增加,在客观上必须加快建设高效、安全、透明、经济、便捷的城市配送体系,以适应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品质需求。加强城市配送管理,推进城市配送健康有序发展是交通运输行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服务民生应肩负起的重要责任。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推动城市配送发展的进程中应发挥引导作用。城市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结合自身职责,更有针对性地破解当前我国城市配送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实现城市“货畅其流、车尽其用、路畅其通”;应主动适应城市配送发展的新形势,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城市配送的新要求为出发点,坚持“民生”为先,重点解决好城市配送的焦点问题,不断提高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应以优化城市交通资源配置为切入点,统筹配置城市道路、站场、车辆等资源;应坚持可持续、低碳绿色发展的先进理念,系统处理城市配送子系统与城市经济社会大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鼓励企业积极应用信息化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发展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创新城市配送的管理和运营服务模式。
总之,针对当前城市配送发展的现实情况,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从以下方面着手,出台政策法规,助推城市配送更好地服务于民生需求。
一是推进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或具有配送功能的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的资金支持力度,规划和新建一批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缓解城市配送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推动具有配送功能的货运站场和配送中心的信息化建设,积极建设城市配送公共信息平台。
二是规范城市配送货运市场管理。城市配送企业大多由传统货运企业转型而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努力营造公平、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同时,要定期开展大型城市中心区货运需求调查,掌握城市中心区货运需求量、需求特征等,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标准、规模和投放计划。
三是规范城市配送车辆的车型标准。加快实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技术要求》,逐步引导和规范城市配送车型向安全、标准、厢式、系列、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统一车辆标志,积极推进城市配送车辆技术标准等行业标准与货运通行证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
四是引导城市配送企业应用先进绿色物流技术和发展先进运输组织方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引导和支持城市配送企业开发使用绿色先进的物流技术,鼓励城市配送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信息共享。推广车联网技术,配送路径优化技术和配送车辆动态导航技术在城市配送中的应用,积极帮助实施效果好的企业申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积极引导和支持配送企业发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业务,整合资源,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实现配送服务的高效化、规模化和社会化。
五是实施城市配送试点工程。建议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本着“统筹谋划、整体组织、配套衔接、加大力度”的原则,以城市为基本单元,以项目为主要依托,以企业为参与主体,在全国选择城市配送基础较好、城市配送需求较大的大中型城市,开展城市配送试点工程,并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大型共同配送中心建设、城市配送货运能耗和排放监测体系建设、城市配送信息平台建设以及补贴车辆更新和技术改造。通过试点工程的引导和示范,总结形成一系列有利于城市配送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城市配送运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物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