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公路现场会议精神,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行为,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工作。7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部署。
“七公开”范围是所有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以及使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公路的危桥改造、渡改桥、安保工程等项目)。按照农村公路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针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各关键环节,公开农村公路建设全过程的七个方面:一是建设计划;二是建设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和数额;三是招标过程;四是施工过程管理;五是质量监督;六是交(竣)工验收;七是建设资金使用。主要采取媒体公开(含网络、报纸)等和公开栏(含办公区公开栏、施工现场公示牌等)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办)分管农村公路建设的领导、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内业资料工作人员,县(市)质监站站长,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乡(镇)、村长代表,市公路管理局农村处负责人,市交通质监站分管农村公路建设的负责人,市局计划科、工程科、监察室、财务科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农村办负责人童政主持,分管农村公路建设的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刘义军到会并作重要讲话,要求高度重视“七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将为民服务的实事工程办成让民放心的优质工程和廉洁工程。给老百姓一个明白,给自己一个清白。
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