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现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统一要求和部署,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在全行业积极布置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此次创建活动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从2013年起到2017年,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2014——2016年)、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三个阶段进行,拟通过活动的开展,动员全体职工、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合力,取得创建实效,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科学、安全、快速发展。
为开展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提出“三个平安”创建思路,即:一是大力开展“平安车辆”创建活动。以老旧车辆为重点,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强化车辆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等制度,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消防、应急设施的配备使用,严禁疲劳驾驶,抓好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让乘客坐上平安出租汽车;二是大力开展“平安车队”创建活动。健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车辆检查维修制度,维修计划落实,质量管理到位,健全各类车辆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对所有营运车辆、危险源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集中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死角,切实保障平安经营;三是大力开展“平安出租汽车”创建活动。着力维护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确保营运安全、驾驶安全、交通安全。一要确保交通秩序。大力开展文明交通“三让”活动,促进出租汽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争道抢行、乱停乱放等行为。二要确保文明秩序。要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出租汽车行业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弱助残的文明风采。三要确保政治秩序。要从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出发,积极做好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解释、服务等工作。四要确保组织秩序。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加强队伍建设,维护行业信誉,促进行业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