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3年2月11日(大年初二)晚18时40分左右,新泰交警事故处理二中队接到路人报警称:楼德镇辛庄村路段发生一起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受伤,肇事汽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二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勘查,现场除去驾驶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无任何散落物,而且二轮摩托车上没有与其他车辆接触的痕迹。这时医院传来消息,伤者王鑫(化名)伤重不治,已经去世了。
当时正值过年期间,路上过往车辆及行人不多,考虑到各家都走亲戚,办案民警打算调取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谁知监控全部瘫痪,就连邻县宁阳的监控路线都瘫痪了。
民警放弃休息时间开始走访,年初四的晚上,当他们走访到现场附近一户人家时,这家一个12岁的小男孩提供了一些情况:当时他父母去走亲戚没回来,他单独在家中楼上看电视,听见摩托车倒地的声音后,他透过窗户看见一辆摩托车倒在路上,一个人倒在路中间,正在挣扎着爬起来时,一辆从后面来的轿车把人碾压了,由于小孩年龄太小,害怕,出事后就躲在家中没敢出门。他只知道是一辆轿车,车号、颜色什么的也说不清。
(二)
民警在肇事现场周围张贴悬赏通告,三天后得到了重要线索。
据一当时过路的人讲,他在现场经过时看见一辆京PV****的现代雅绅特轿车在现场停留,伤者就在车下,当时他记住车号就走了,他再次经过现场看见悬赏通告后才知道,原来肇事车辆逃逸,于是他就向办案民警举报。
民警立即赶赴北京将这辆轿车找到,车主是河北石家庄的,过年期间借给他妹妹陈虹、妹夫李杰(均为化名)过年期间开着回李杰山东的老家了,而李杰家和死者王鑫家正好是一个村的。
得知这个消息,民警觉得这辆车的嫌疑很大。但是通过检车,却没有发现任何痕迹。也难怪,当时肇事车辆只是碾压的死者,没有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即使留不下痕迹,也不能排除嫌疑。
陈虹和李杰声称,当时陈虹开车去接李杰的邻居陈新一家来,确实开车经过现场,但是没有发生事故,也没发现当时路上发生事故了。民警找到乘车人陈新夫妇,但是陈新夫妇的说法和李杰夫妇的说法一致,这又让民警工作陷入僵局。
(三)
办案民警没有轻信,而是暂时将车辆扣押进行司法鉴定。
第一次司法鉴定结论,无法确定京PV****的轿车是否与死者王鑫接触。
民警又联系了我省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组的专家,结合尸检情况,他对车辆和王鑫当时穿的衣服进行了重新鉴定,这次的鉴定结论是这辆车可能与王鑫发生接触。
通过举报人的举报,结合这次鉴定,交警大队果断对嫌疑人陈虹采取刑事拘留,然后又找到乘车人陈新做工作。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陈新终于讲述了当时事故的全过程。
案发当天,陈新让李杰开车去接他一家,因为李杰喝酒了,就由陈虹开车。经过事发现场时,由于天色阴暗,驾驶技术不熟练的陈虹感觉自己好像轧了一个人,让李杰下车查看,李杰下车后知道轧人了,但是他没有告诉陈虹,而是指使陈虹驾车离开,回家后才跟陈虹说起轧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