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6年一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换发高峰期的到来,我市运管部门精心准备、提前宣传,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目前,换证工作有序进行。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为进一步贯彻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市运管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及时调整了从业资格申请和考试发证工作流程,制定了从业资格证换证程序,配置了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对换证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并合理安排了换证场所。换证时间从4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换证范围是经营性道路运输客货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技术人员);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客运乘务员)。
为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换证工作,市运管局要求各县(区)运管局要认真宣贯《规定》精神,做好《规定》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履行管理职能,不断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做到统一思想、理顺思路、创新管理、规范行为、狠抓落实,及时组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尽快换证,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