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水市人民政府经过审定向省政府推荐13家单位作为2013年度申报创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景宁县交通运输局榜上有名,这是丽水市交通运输部门唯一的一家。
近年来,景宁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积极争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化建设,树立了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去年该局被评为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该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出发点,行政执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开展温情服务,做到执法文明、规范,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执法19个制度,开展交通运输法制教育培训活动,进行教育作风整顿活动,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交通运输网站,公告栏、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健全、规范。(景宁县交通运输局 邢晓霞 陈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