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限超载问题,库车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联合治超。一是采取源头治理,由煤炭局与各煤炭(矿业)企业签订责任书,严把装载量。自7月15日起,发现第一次超载的,对企业进行每车次2000元的处罚,发现第二次超载的,对企业进行每车次4000元的处罚,第三次发现超载的,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对企业的道路道口进行关闭处理。二是运管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车辆或驾驶人,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三是路政部门要严查货源企业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货物行为,同一货源企业3个月累计达到5辆次,将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四是公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在开展治超工作中发生对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的案(事)件,并将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员的处分情况及时向运管部门告知,以便于建立超限超载车辆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库车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