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完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享受补贴发放数量的统计核查等工作,全地区425辆公交车、4539辆出租车可享受成品油补贴。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各县市补贴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擅自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补贴发放工作由各县(市)城市客运行政主管部负责发放,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发,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搭车收费,并按规定时间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地区交通运输局将对城市成品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局财审办王露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