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成立了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落实,不断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交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行业管理“一责双管”责任制。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实行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区域联动,整体推进。
二是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道路、水路运输和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为重点,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是深化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紧紧抓住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渡口双达标工程,深化“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治理工作和事故多发路段和危桥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逐步构建以安全生产信息、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五是不断强化“双基”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通过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宣传教育和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层与基础工作。
六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把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交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并将企业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积极推广《甘肃省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法》和《甘肃路桥建设项目安全控制法》,不断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