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市运管处客运所接到萍乡—芦溪客运班线打来的电话,称有一携带鞭炮的乘客强行要乘坐客车,并且与驾驶员和售票员发生争执。客运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指派驻站办和安全监察队执法人员前往,同时,向客运派出所报案。
原来,萍乡—芦溪客运班车赣J62308在行驶到萍乡高专校门口时,一位乘客提着一个麻布袋要乘车,细心的售票员黄曼婷就询问他袋子里装的是什么物品,该乘车支支吾吾,售票员立即打开麻袋查看,当发现是明令禁止携带的鞭炮时,就告知该乘客,不能携带危险品乘车,并要求他下车。谁知该乘客不理解配合,反而与售票员和司机争吵起来。
当客运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继续对该乘客进行法规劝说,并 “厦门公交”发生的恶性案件举例给该乘客听,让乘客们汲取教训。在劝说无效后,客运所执法人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了危险品,同时把该客车上其他乘客疏导到其他客车上进行分散。在客运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达后,强行把该乘客和危险品带离。随后该客车恢复正常的运营。
事后,客运所所长邱小兵在工作会上再次强调:客运安全一定要抓牢,来不得丝毫松懈和麻痹,一定要告知各司售人员以芦溪车队赣J62308售票员和驾驶员为榜样。随时提高警惕和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携带危险品进入汽车站、乘坐客车。司售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客运安全。会上,还应举一反三强调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赵平夫、卢毅)